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厅属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2017〕58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情况
西安理工大学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高校。学校是我国西北地区水利水电、装备制造、印刷包装行业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科研中心之一。
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研究生教育始于1960年,2011年成立研究生院,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覆盖全部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门类。其中,水利工程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21个学科为陕西省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等12个学科为陕西省优势学科。此外,学校还具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翻译硕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工程学(Engineering)学科位列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
学校现设16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设67个本科专业,其中10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专业为陕西省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专业为陕西省名牌专业,4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个专业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设有23个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其中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5个省级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长期以来,西安理工大学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秉承“祖国、荣誉、责任”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知行统一”的办学理念,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专门人才,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国家装备制造业、水利水电行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近年来,学校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稳步提升。当前,学校正在为全面建设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2017年年度工作任务
(一)深化校内改革
(二)强化本科教育
(三)加强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
(四)提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六)加强学生服务管理工作
(七)增强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加快学校基本建设
(九)改善服务保障体系
(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学校2017年工作详细计划请查阅学校有关文件。
三、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学校有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800余人。现有院士工作室6个,双聘院士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9人,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6人,国家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38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20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学校资产总额380,390.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605.17万元,固定资产209,785.62万元,学校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410套,学校各类车辆共计42辆。(数据来源于2017年预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五、学校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学校预算专项经费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31,980万元。其中:
1、省政府支持高水平大学专项补助项目已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上报项目实施绩效目标;
2、出国出境经费涉及教师培训、出国进修、交流访问及国际会议等相关内容,通过拟定培训、进修、交流等教师人数,提高教师队伍的建设。
3、学校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特别是重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开展事前评审、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管理体系,有效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加强研究生教育及学科建设工作和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为目标。
六、2017年学校预算收支说明
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我校部门综合预算详细情况如下: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17年预算总收入67,992.25万元,较上年增加7,624.0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19,092.25万元(含专项资金拨款833万元),较上年增加1,724.01万元;事业收入37,000万元(含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2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4,000万元;其他收入4,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
2.支出预算
2017年预算总支出67,992.25万元,较上年增加7,62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12.25万元,较上年增加3,262.11万元;项目支出31,980万元,较上年增加4,361.9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22,549.27 万元,较上年增加8,686.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221.74万元,较上年增加6,784.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53.24万元,较上年减少4,482.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468万元,较上年减少3,364万元。
在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中不含由财政另行成立预算的国家奖助学金、生均经费拨款、中央支持地方等财政专项经费部分。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19,092.25万元,较上年增加1,724.01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18,384.33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7.92万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8,201.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6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1.1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9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2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学校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四)“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中因公出国(境)费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三公经费”较2016年预算未发生增减变动。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支出10,75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实验室及专业建设、教学研究设备、校园网络建设、校园维修改造、图书购置等项目。
七、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合计31,980万元,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出境经费58万元,维修改造经费823万元,专项购置经费3645万元,履职专项业务经费27,454万元。
八、教育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批准备案的标准开展教育收费工作,详细情况见“收费公示牌公开”栏目。
公示牌公开网址:http://cw.xaut.edu.cn/Information_disclosure.asp?id=70
九、财务资产、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及议事规则
(一)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多项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西安理工大学财经委员会工作制度》(西安理工财〔2015〕4号)
2.《西安理工大学财务管理办法》(西安理工财字〔2016〕1号)
3.《西安理工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西理财〔2014〕8号)
4.《西安理工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西理财〔2016〕10号)
5.《西安理工大学会议费管理补充办法》(西理财〔2016〕11号)
6.《西安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西理财〔2016〕12号)
7.《西安理工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西理财〔2015〕2号)
8.《西安理工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西理财〔2012〕4号)
9.《西安理工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西理财〔2008〕14号)
10.《西安理工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西理财〔2012〕1号)
详细情况见网页上“制度公开”栏目中具体文件。
(二)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国家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本科、研究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国家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本科、研究生)和其他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本科)为8,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硕士)为20,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博士)为3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为5,000元/生·年,国家学业奖学金(硕士)为8,000元/生·年(一等)和5,000元/生·年(二等),国家学业奖学金(博士)为10,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博士)为10,000元/生·年,助学金(硕士)为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本科生)为3,500元/生·年(经济特困生)和2,500元/生·年。另学校为优秀本科、研究生新生提供新生奖学金,为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创新实践、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提供学校和社会各类奖助学金。学校奖励、资助政策主要包括:
1.《西安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西理学〔2007〕17号)
2.《西安理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西理学〔2007〕19号)
3.《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理学〔2014〕38号)
4.《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理学〔2014〕37号)
5.《西安理工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西理学〔2005〕16号)
具体实施办法详见网页上“制度公开”栏目。
(三)财经领导小组名单及议事规则
财经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书记、校长、总会计师以及财务处长组成。
学校成立了财经委员会,主要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校长
副主任委员:总会计师
委员:党办主任校办主任 人事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
发展规划处处长 资产处处长 监察处处长 审计处处长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教代会代表2人 相关专家
秘书:财务处主管预决算副处长
学校财经委员会坚持校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的高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对学校的经济决策、校办产业建立和发展及学校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向校务会、党委会议提出建议。财经委员会主要职能是统一协调学校财经工作;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审议有关财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重大经济问题、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投资事项和信贷活动进行论证等。财经委员会议事规则是校内相关单位初步研究后提出意见或建议并报财务处,财务处审议并提建议方案报总会计师审核,由主任委员审批,提交学校校务会或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具体有关财经委员会工作制度见“制度公开”栏目相关文件。
十、2017年部门预算相关附件
附表: 1.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6.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8.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9.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10.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11.2017年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预算表
12.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13.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