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本报告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2023年西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内容共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西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xaut.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2312056)。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西安理工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光荣使命,全力聚焦“双一流”建设目标,奋力书写新时代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具体指导下,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重要抓手,持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质量,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构。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负责宣传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负责学校行政事务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定期按照岗位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构,为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领导和组织保障。二是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改版升级西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通过信息化手段,调整优化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业务谁主管、信息谁公开、内容谁审核”的原则,及时开展相关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切实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师生与社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夯实工作责任。对照《清单》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单位(部门)在信息公开中的职责要求,同时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学代会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着力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轨道。
(二)强化统筹协调,认真做好全过程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决策公开。要求各单位(部门)严格执行《西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有序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坚持需求导向,在公开内容上突出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信息,不断提高公开的“含金量”,切实保障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二是执行公开。在做好向社会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校内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依托学校官网上的“财务公开”、知行网上的“公开公示”等专栏,定期公开公示学校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财务预决算等信息,受到师生普遍欢迎。三是结果公开。针对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对重大敏感问题关切度越来越高的实际,不断加大对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管理、学生管理与服务等关键领域、重点工作信息的公开力度。
(三)强化工作举措,不断扩宽信息公开广度深度
一是持续加大网络公开力度。学校各单位(部门)除按规定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校务信息外,还将有关重要信息在学校官网以及校内办公系统的相应栏目中发布,面向社会公众和全体师生及时公布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人才引进、招生就业、财务管理、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工作动态,增强了校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持续挖掘信息公开渠道。在充分发挥校园网和信息公开专题网站的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的同时,不断探索挖掘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载体,依托新媒体力量,进一步畅通言路,增加信息反馈和传播渠道,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形成以学校官方微信、微博为核心,校报、校广播台、电视台、学生社团、校园媒体、自媒体等新媒体成员的矩阵联盟,覆盖领域延伸至微博、微信、视频直播等多个新媒体领域,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学校网站的信息分层发布机制,对照《清单》所列事项,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地推进学校基本概况,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等10大类50个方面的信息公开。
(一)总体情况
1.互联网。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https://xxgk.xaut.edu.cn/)、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xaut.edu.cn/)和校内“知行网”(http://zhixing.xaut.edu.cn/)分别向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员工主动公开信息。本学年学校主页发布各类通知公告41条;学校新闻网发布各类新闻和信息1026条;学校“知行网”发布各类信息 3297条;学校还通过信息公开网完成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部门收支预算情况、教育收费标准、学生就业质量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等内容主动公开。
学校知行网“在线咨询”服务平台主要受理师生事务、教学科研、党务工作、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校园文化等各类问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定期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和督办,并呈送校领导阅示,该服务平台畅通了广大师生与各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渠道,增强了全体师生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加大了学校管理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2.新媒体。学校使用“西安理工大学”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兴载体,创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员工主动公开信息。本学学校官方新浪微博发布4286条,同比增加6.6%,新增粉丝数13965人;官方微信发布385条,新增粉丝数 36556人。
3.传统媒介。通过召开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列席校务会等方式加强民主管理,公开学校信息,以纸质文件、通知、校报、新闻信息、校内广播、公告栏、会议纪要或《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出版《西安理工大学校报》11期,《高教动态》26期。
(二)主要内容
1.学校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学术委员会等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报告等,按要求在学校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网公开。
2.招生信息。学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西安理工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西安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西安理工大学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不断加强招生信息公开,通过学校业务部门官网、官微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等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学校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公示、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录取结果等各类招生信息。学校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从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到新生入学报到等各个环节,均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和招生信息公开政策,公开多部门招生咨询方式和传真电话,做好学校招生政策解答,严格执行“阳光招生工程”。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2023年在原有公开的基础上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了学校财务管理制度8条,收费公示5条、收支预算公开说明1条、收支决算公开说明1条。通过学校知行网发布通知20条,公开公示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公告或政策宣传8条,发送财务业务通知短信约20万条。(2)资产信息公开。通过官方网站和物资设备服务采购管理系统,构建了展示资产管理工作的服务平台,及时发布相关采购公告、资产处置公告、政策和规章制度等信息,方便师生了解,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学校官网(招标信息专栏)和信息公开网以及资产与招标管理处官方网站,发布国家相关政策、上级和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采购公告、资产处置公告等信息。(3)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公开。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及财务处网站的相应栏目内公布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复的学费、住宿费、子校课后服务费、幼儿园保育费和代收费等服务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同时公布了收费的监督电话,确保学生、家长以及社会都了解自己所需缴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并在新生报到时将收费公示牌放置在新生报到现场,自觉接受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人事师资信息。(1)人事方面:通过学校人才招聘网站公开发布学校年度招聘计划、笔试面试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相关待遇等信息,确保各个环节全程上网,向社会公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各级各类专技岗位聘任工作,推荐上级人才称号遴选工作,公开评审程序,公示评审结果,确保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2)干部任免方面:严格执行干部相关工作程序,将有关工作安排、干部考察预告及任职公示通过“知行网”发布、校区东门口张贴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信息公开公布;同时公布组织部与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地点、信箱、邮箱及联系电话,广泛听取相关单位教职员工意见,接受相关问题咨询和有关情况反映等。干部任免职文件通过OA系统传送至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同时通过“知行网”进行公布。
5.本科教学信息。本科教学信息。主要包括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包括艺术教育发展情况)等信息。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按照教育部规定主动公开学校本科生、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管理办法,违纪处理和申诉管理规定等信息。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发布学生管理服务等信息,积极谋划改版微信公众号,增添“信息公开”“通知公示”等功能版块,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7.就业招聘信息。在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微信平台上发布各类校园招聘会会讯,及时公布参加企业名录、宣讲会/招聘会时间地点、对口专业、人数计划等各类信息,本学年累计公开各类招聘会、宣讲会、空中宣讲、视频双选供需洽谈会信息4200余条。
8.学风建设信息。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专栏发布学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公开了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规范制度、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学术不端查处机制等信息。
9.学位、学科信息。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做好学位、学科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信息公开网、知行网、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等相关网站公开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有关规定,公开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专业学位点等信息。
10.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及时对国际合作交流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本年度,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出访2批2人次。全年接待28所友好院校来访交流。派出访问学者19人,教师出国(境)交流36人次。新拓国(境)外合作院校5所,签订校际合作协议8项,至此,我校共与28个国家(地区)的68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积极的合作关系。举办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国际会议3场。国际学生培养工作有序开展,“中亚五国”国际学生教育培训计划项目稳步推进,共招收29名国际学生,8名国际学生顺利毕业。加强与合作高校詹姆斯库克大学深层次产学研互动交流,推动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目前国际工学院本、硕、博在澳学习61人,其中“2+2”项目37人、“3+2”项目11人,硕士研究生12人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1人。
11.其他。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及时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未收到学校师生和其他公民、法人及组织关于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在后期工作中如有相关人员提出申请,学校将根据《西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针对师生员工关心的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针对人员招聘、招生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网和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等线上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和互动沟通,并接受社会评估和监督。校内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按规定的内容和范围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监督部门未收到校内外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经验:近年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22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信息公开网有关信息的更新维护分别做出了具体要求。2023年,改版升级了学校信息公开网,新改版后网站在使用性能和功能方面均有大幅提升,为提升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存在不足:校内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强弱不均,少数单位(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单位(部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等。
改进措施: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全面提升学校相关单位(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实践水平,加深对信息公开的原则、要求和方式的认识理解,不断增强信息发布责任主体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进一步细化并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升级改版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及优化相关专栏功能,梳理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难点、堵点,及时补齐工作短板,加强重点领域部门的管理和培训,畅通信息公开各类渠道。提高公开事项发布的及时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注重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设,认真梳理学校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工作联动、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件。